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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检察建议】上海市检察机关2019年度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八

2020年11月16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检三部建〔20193

 

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至20199月,本院共受理涉及你公司旗下“***”外卖平台系列刷单及相关黑灰产业链犯罪案件6576人,主要涉及诈骗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经调查核实查明:近年来,涉互联网外卖平台犯罪案件呈现爆发式增长且趋向多类型。从起初的商户“刷单骗取补贴款”到“职业刷手”专业刷单骗取首单优惠,从提供非法接码服务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到通过安装软件窃取手机号码实施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虽然,互联网外卖平台企业对相关刷单行为采取防范手段,但依旧存在通过接码平台购买新的手机号码、购买的新的支付账号等获取虚假的首单红包身份,骗取首单红包及首单优惠补贴的情况。同时,针对涉互联网外卖平台“刷单诈骗”黑灰产业链遏制,互联网外卖平台自身仍面临防控手段缺乏、技术破解能力缺失、风险预警提示落后的窘境,在自身防范能力建设方面凸显不足。

本院认为,发生上述多起犯罪案件,暴露出你公司在相关风险管控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一、对代理商及商户的管理缺位

一是对代理商新设立商户的把关不到位。在办理的刷单案件中,存在相当数量的代理商私下设置虚假店铺,通过虚构的店铺进行刷单骗取补贴款。代理商能轻易设立虚假商户,能轻易通过新商户的审核,反映你公司对代理商的管理存在缺位现象,对于代理商相关权限的授予及代理商运用相关权限的把关不到位。二是对商户的管理形同虚设。在刷单案件中,商户刷单十分普遍,还存在商户与“刷手”沆瀣一气共同实施犯罪。针对商户相关订单是否真实交易、是否有真实送达、是否有相关骑手参与送餐等,应当对商户实施动态监管,不能任由商户随意进行所谓订单的流转,不能没有任何约束、监管、限制措施。上述种种行为,给你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二、设置补贴的经营风险预估不足

自从互联网外卖平台在我国兴起之时,互联网外卖平台依托各自充沛的风投资金,便展开通过“烧钱”的补贴大战争夺市场份额。你公司也为拿下各区域市场领先地位进行补贴大战,应运而生的是你公司各式各样补贴,甚至达到免费送外卖的程度。由于补贴力度大,不法分子将黑手伸向你公司互联网外卖平台,通过刷单的方式骗取巨额的补贴款。你公司在设置各种补贴时,获取补贴规则本身存在相关漏洞,而你公司又未能预估补贴会被骗取、冒领的风险。设置的首单红包优惠补贴,只要达到手机号码第一次在平台使用、支付账户第一次在平台使用的情况下即可获取相当数额的补贴,该补贴的设置对用户真实身份的验证存在不足,导致出现大量通过接码平台骗取首单优惠的情况。

三、虚假刷单行为发现不及时

经对实施刷单行为时长进行梳理,发现刷单行为均是持续相当长时间,有的甚至持续三年之久,有些甚至是“职业刷手”,长期以虚假刷单获取收益。在此情况下,不及时发现刷单行为,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一是造成你公司经济损失的持续扩大,随着刷单时长的增加,势必会造成损失增加。二是刷单行为不被及时发现、不被及时纠正、不被及时追责,造成一种错觉即针对你公司外卖平台的刷单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后果的惩罚,甚至怀疑你公司发现虚假刷单行为的能力,造成更多“局外人”参与虚假刷单骗取补贴这一“盛宴”。如此往复,及至造成恶劣后果。

四、员工法制意识淡薄、法制教育存在缺失

上述系列刷单案件,你公司相关员工存在涉案情形,本院在对涉案人员进行讯问时,都提到在进行虚假刷单时,没有意识到会产生如此严重后果,没有意识到虚假刷单行为已涉嫌犯罪。甚至认为如被公司发现,将刷单骗取补贴钱款如数退还公司就与己无关,不会被追究责任。上述情况表明,你公司员工法制意识淡薄,对法律无敬畏之心。同时,也反映出你公司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存在缺失,致使员工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匮乏,最终导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五、黑灰产业链警惕不高

你公司旗下“***”外卖平台,作为专业提供网络订餐及送餐服务企业,已经打通网络订餐、线上支付、网络送餐等全流程的服务链条,尤其是对于客户支付路径。在虚假刷单系列案件中,由虚假刷单衍生出的黑灰产业链已初具雏形,在对黑灰产业利益链条梳理后发现,根据后台异常的支付路径及支付账号,你公司应能够及时预警黑灰产业的存在,应能够通过上述支付路径的异常及早发现虚假刷单的行为。对上述异常支付路径的忽视,也说明你公司对黑灰产业链条的警惕性不足。

综上所述,你公司作为本区新兴互联网企业代表,应及时采取措施,堵漏建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发生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特向你公司提出如下检察建议:

一、健全内部权限约束机制,及时修补漏洞

首先,应当从代理商的遴选开始把控,补齐对代理商监管的短板。你公司在各区选择合作代理商时应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对存在经营信誉问题的代理商应进行审慎的选择。针对通过代理商平台入驻的商户,该部分商户的入驻审核应更加严格,对于入驻商户的资质、经营内容等进行把关。此外,针对代理商设立新商户的权限应当加以限制,同时,对设立的新商户应有及时跟踪监督机制。其次,对商户的监管应及时补位,对于商户实际运营状况应有效掌握。针对入驻商户在短时间内出现大量出单情况,应有针对性进行调查走访,实地了解商户实际经营情况。鉴于虚假刷单均是不出餐,意味着骑手并未实际送餐,可以运用骑手管理平台对商家虚假刷单行为进行监督。同时,可探索设立多种验证机制,对于是否是真实交易进行筛选,堵住肆意刷单的漏洞。

二、提前预估风险,设置监管可控的补贴

首先,在相关补贴上线运营前,应对相关补贴可能涉及经营风险进行梳理,做好对相关漏洞的追踪,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风险应对预案。针对力度较大补贴,可进行上线试运行,及时查漏补缺,在进行技术验证后再正式上线。其次,设置补贴时,对于领取补贴规则的制定应尽可能符合可核实性、可验证性、周密性的标准,即在制定相关标准时,对于获取补贴的人员应进行现行条件下最周密的身份识别及验证,且对于已获取补贴人员应进行一定比例的验证、核实。

三、数据监控体系迭代升级,及时精准识别、纠正

你公司应在现有大数据监控体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内部数据监控体系的迭代升级,对相应的算法进行更新,尽可能早的识别、抓取异常数据,尽可能精准的筛查、纠正不正常行为。对于发现的异常数据,应通过对监控系统的算法提升,进行监控系统内部的自行纠正,即针对已经发现的异常情况,系统应及时自行止损操作。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员工法律意识

针对上述案件暴露出的你公司部分员工对制度、规矩、法律缺乏敬畏感,你公司需建立健全法制宣传、培训计划。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将系列案发生原因、危害后果等进行剖析讲解,强化员工对法律的敬畏感。二是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员工法制宣传,在新员工岗前培训及员工年度培训计划中,应将法制宣传纳入其中。对于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应经常进行法制教育。使员工真正意识到“守法红利高,违法代价大”,促使员工自觉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法制观,从内心深处扼杀违法犯罪苗头。

你公司在收到本建议书后,可在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如无异议,请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并在收到建议书后两个月内,向本院书面反馈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上海市**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923

 

 

回函地址:上海市**区****号第三检察部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本院所办理案件的涉案单位、本级有关主管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社会治理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检察建议:

(一)涉案单位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管理不完善,存在违法犯罪隐患,需要及时消除的;

(二)一定时期某类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或者已发生的案件暴露出明显的管理监督漏洞,需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