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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一名“恶意索赔人”依法提起公诉

2019年04月16日

今日,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2015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某某为谋取不法利益,以本市各超市卖场、亲子教育机构等单位为目标,向消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多次举报、投诉上述单位存在消防设备不完善、经营范围超标、产品包装不规范等问题后,利用商家希望其减少投诉的心理,胁迫被害单位向其支付“顾问费”等,敲诈得款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