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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不花一分钱?这样的羊毛“薅”不得!

2019年11月12日

为让用户享受更好的购物体验,不少商家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基础上,推出申请退货就先行退款的售后服务,例如京东商城的“闪电退款”服务,然而,就有不法分子盯上了,京东商城的这项“福利”,利用“闪电退款”实施诈骗。

今年以来,长宁区检察院共计受理相关案件35件40人,诈骗金额从人民币6千余元到24万余元不等,目前已对其中18人提起公诉。

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均使用了“退款不退货”的作案手法。根据“闪电退款”服务规则,符合要求的会员申请退货并寄出商品后即可收到平台的退款,无需等待商品抵达平台仓库。犯罪分子通过申请退货骗取平台的退款,实际上并未将商品退回,而是占为己用或者出售牟利。

长宁区检察院在办案中还发现,相关案件的犯罪群体低龄化明显,其中不乏在校学生。

现年18岁的小恒(化名)是一名大专在读生,父母常年外出务农,对孩子疏于管教。去年8月,尚未成年的小恒无意中听闻了这一犯罪手法,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开始尝试,屡次得手后就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接下来的10个月间,他在京东商城陆续购买了录音笔、阅读器、拉杆箱等商品,骗取退款后不退货给商家,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其中2.7万余元系成年后骗取),大部分商品都被他出售牟利。案发后,小恒的父母四处筹钱,向京东退赔了全部损失。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小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26日,小恒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长宁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部分学生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抱有从众和侥幸心理,在得知这一牟利“技巧”后便如法炮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实际上,“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并非正常享受商家优惠的“薅羊毛”行为,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违法犯罪。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不劳而获就可以发财的方法大都写在了刑法里,一旦踩踏法律红线,必将付出沉痛的代价。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注意辨别“免费福利”“薅羊毛”等标签背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切勿因此葬送了自己的前程。

同时,长宁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平台漏洞问题,于近日向京东制发检察建议,帮助该公司堵漏建制、预防犯罪,获企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