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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邂逅险被“第三者”劫色 检察官提醒勿“引狼入室”
2019年08月07日
女孩姗姗(化名)在酒吧浪漫邂逅帅气男子,并将对方带回了家,谁知酒醒后发现床上躺着一个陌生男人。经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前不久,涉案男子因犯强奸罪获刑。
去年11月12日晚,姗姗在市区某酒吧偶遇男子于某。酒过三巡,姗姗带于某回家,与他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姗姗陷入沉睡,于某拿起手机向好友任某炫耀自己的“艳遇”。任某想趁机搭个“顺风车”,于某就分享了姗姗家的地址,还给任某开了门。任某进入卧室后,确认姗姗还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就开始肆意亲吻、抚摸对方,但由于身体原因还未成事。正在这时,门禁对讲机突然响起,将姗姗吵醒。原来是任某来时没有将车辆停放妥当,小区保安为了让其挪车找上门来。姗姗醒来后发现家里平白无故多出个“第三者”,很快就意识到了事情和于某有关,两人因此发生激烈的争吵,任某借机离开了珊珊家。于某希望通过协商来“解决”此事,姗姗经过再三考虑还是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
长宁区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任某违背姗姗的意志,企图乘其酒后熟睡之际实施强奸,其行为涉嫌强奸罪。而于某明知任某的意图,还告知任某姗姗家的地址,主动为任某开门,且不阻挠任某进入卧室,这些行为均是为任某实施性侵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应当认定其为强奸罪的共犯。最终,任某、于某分别被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检察机关提醒单身女性,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应提高警惕,不要随意将陌生人带回家中,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遭遇性侵害,要尽快恢复冷静,全力保护自己的生命,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保留物证并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