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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茅台已成产业链 消费者纷纷中招
近年来,由于产量低、经销商惜售等原因,茅台酒价格一路水涨船高,而与“高价”同样成为常态的是,商场、超市、烟酒店等零售端长期“缺货”,全国多地“一瓶难求”。在利益的驱动下,假冒茅台酒乘虚而入,犯罪分子从制假包装到运输零售,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且“生意火爆”,不少消费者纷纷中招。“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长宁区检察院又办理了一起销售假冒茅台酒案件。 2017年,爱酒人士朱先生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了卖酒的杜老板,杜老板称自己有渠道销售53度飞天茅台,虽然价格不比市场价便宜,但货真价实。朱先生曾听朋友提起茅台销售确实存在多级代理的情况,鉴于茅台热“高烧不退”供不应求,除了把酒推杯,朱先生还动起了收藏的念头。由于是熟人介绍,朱先生觉得比较靠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朱先生在杜老板处以1300元/瓶的价格购买了三箱53度飞天茅台,共计18瓶。回家开箱试喝觉得味道不错,于是朱先生决定再多囤一些。没两天,他又联系杜老板,约定以相同的价格购买28箱53度飞天茅台,并送到自己的暂住地。 2017年8月底,朱先生在一位资深酒友的陪同下前去验货,送货的是三十多岁的女子谢某。谁知朋友一看,当场发现朱先生买到的是假冒的飞天茅台酒。朱先生傻了眼,立马报警。警方当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谢某,谢某承认自己就是这些假茅台酒的卖家。但之前和朱先生联系的杜老板却是一名中年男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故事还要从5个月前说起。 谢某是一名公司的普通职员,工资水平一般。2017年3月,她在成都认识了自称卖茅台酒的韩某某,韩某某称自己有茅台酒厂的特殊批条,可以拿到价格实惠的茅台酒。谢某暗忖,如果这酒品质不错,除了可以买一点自己喝、送朋友,说不定还能私下转卖赚点外快。但当时这个想法在谢某心中还未成形。 时隔4个月,谢某下定决心,又到北京与韩某某见面,商量茅台酒买卖事宜,并表示想购买一瓶样酒试试品质。但韩某某称自己手上没有酒,要从贵州的厂家处邮寄,联想到韩某某销售的茅台酒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谢某觉得事有蹊跷,但考虑到其中的利润,便暂时按捺心中疑虑,订购了1箱回去试酒。这箱酒谢某全都用来招待亲朋好友,其间无人质疑喝的是假酒,于是谢某便放下心来,以900元/瓶的价格从为韩某某处进货,由韩某某的上家直接发货给谢某。 从韩某某处购买了第一批茅台酒后,对方告知谢某该酒是高仿的假茅台,但心中早有预料的谢某尝到了甜头,表示还要继续购买,并先后从韩某某处购买了60箱53度飞天茅台酒,其中一部分以每瓶980到10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罗先生、吴小姐等人,虽然有客户质疑茅台酒的真假,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谢某的茅台生意渐渐做出了名气,2017年8月,杜老板联系到谢某,称自己有上海的稳定客源,想从谢某处进货。最终双方商议以980元/瓶的价格进行交易,并由谢某直接送货给客户朱先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明知自己卖的是假酒却依然铤而走险的谢某和韩某某,最终均落入法网。 截止案发,韩某某共售出假冒注册商标的53度飞天茅台60箱,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谢某共售出30余箱(其中28箱认定为犯罪未遂),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2018年4月,长宁区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对韩某某、谢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2017年上海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10件388人,其中侵犯商标权类案件占84%。被假冒的注册商标普遍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呈现供销一条龙产业化发展。犯罪分子常通过熟人介绍、原价出售等方式令受害者放下戒心。因此,在购买品牌商品时,消费者千万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无销售许可证的“内部购买”,尤其是一些经常断销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