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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私自出售委托人房产 卷款潜逃十年被捕

2018年04月03日

房产中介张小平因沉迷赌博,私自将委托人授权出租的房屋出售给他人,卷款潜逃近十年后被捕。日前,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张小平依法提起公诉。

张小平出生于1980年,17岁就来到上海打工,从事房产中介行业。他来自农村,踏实肯干,工作业绩蒸蒸日上,没几年月薪就达万元。张小平所在的中介机构主要为海外侨胞提供服务,业务来往多了,不少委托人都成了他的老客户,其中就包括海外华人陈女士。陈女士多年前与丈夫一同来到上海经商,2004年购置房产时认识了张小平。此后三年,张小平多次为她提供中介服务,深得她的信任。2006年,张小平辞职单干,自己注册了一家中介机构,陈女士依然将名下的房产都交给他打理。

上海的房价渐渐抬头,身在一线的张小平迅速嗅到了商机。他或是贷款,或是与他人合资买下房产,持有几个月后再倒卖,平均每套房都能赚几十万差价。同时他的中介生意也越做越红火,口袋里的钱怎么花就成了一个问题。张小平的一些客户和同行喜欢打牌、赌球等,常常叫上他。开始是小赌,他十赌九输,总指望下一把能翻盘。手头富裕之后,他在牌桌上花的钱越来越多,甚至到一夜能输掉数十万元的程度。名下房产均已变卖,还欠了朋友几十万,张小平为了钱急得团团转。这时候,陈女士的一套房产引起了他的注意。

20074月,陈女士因工作原因要返回国外,她打算将一套闲置的房屋出租,便联系张小平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张小平发现,陈女士的护照号码已经更新,需要开具境外的公证委托书,这让他看到了“偷天换日”的可能性——伪造房屋出售委托书来替换出租委托书。他在心里打起算盘,如果将陈女士的房子出售,必定能拿到一笔可观的房款,届时还清债务就不成问题了。

张小平让陈女士填写了由他草拟的委托书,交予境外相关机构公证后再寄还给他。以境外公证材料为样本,他仿造了一套“公证”过的售房委托书,以此替换陈女士的出租委托书。同时,他紧锣密鼓地为这套房子寻找买家。很快,有一位荷兰籍华人表明了购买意向,他与对方商定售价为430余万元,并收取了5万元定金。2007910日,张小平与买家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日买家向他的个人账户汇入127万余元。928日,双方在长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买家再次转账60万元。1010日,张小平以提现方式取走银行发放的200万元房屋贷款。上述资金都被张小平占为己有。

另一头,陈女士数次询问张小平出租一事的进度。他为了隐瞒私自将房屋出售的事实,向陈女士谎称房屋被顺利出租。陈女士想安排上海的亲人会见房客,他便以种种理由拖延,并将3万余元“租金”打到陈女士卡上。后来,陈女士的亲属了解到,该房屋竟被出售给他人,而此时张小平已经音讯全无。案发后,警方将张小平来不及取走的剩余40万元房款冻结,并对其网上追逃。

离开上海后,张小平先逃到了云南。在那里,他打牌、赌石,输掉了不少钱。2008年,他为躲避警方追查,逃往新疆。此后近十年,他在新疆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没有亲近的朋友,也不敢和家里联系。20171022日,张小平在阿克苏被警方抓获。到案后,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除40万房款被扣押外,其余房款均被他挥霍一空。

张小平曾是一名白手起家、积极进取的大好青年,自从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他变得挥金如土、急功近利,占有财富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将他推入犯罪的深渊。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