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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举行合作签约仪式暨法律硕士实践课程建设研讨会

2018年03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提高检察理论研究水平,深化检察实践,近日,本院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并就检察官研修、检察官实务课程、法律硕士实践课程建设开展研讨。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洪冬英、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史红光及相关同志,本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冬生及研究室、政治部、办公室等部门相关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陈颐主持。

双方代表为“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实践基地”揭牌,并签署合作协议。今后,本院将作为华东政法大学的教学实践基地,每年接受适当数量的研究生进行毕业实习、专业研习和社会调查,并选派业务骨干作为研究生的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期间,经双方同意,研究生、博士生可担任检察官助理。同时,华东政法大学作为本院的检察官研修基地,须协助开展检察官研修工作,根据需求协调高层次专家讲授理论课程。在开展相关专业研究过程中,双方可互相指派专家参与研究并提供相应协助等。

黄冬生副检察长表示,本院研修活动的顺利开展,同华东政法大学的支持和帮助是分不开的,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对研究生来讲,实践课程对个人能力的提高和经验的积累十分有益。而对于检察官来讲,学校为检察院提供了一个平台。在高校授课过程中,检察官与学生的沟通能够相互促进,因此这个合作是双向、双赢的。本院将全力配合这项工作,选拔最优秀、最资深的检察官前来进行交流学习。

洪冬英院长指出,法律硕士一定要有实务课程和实务经验,这类课程应当规范、组织、有保障,因此需要和相关单位、组织合作。无论是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都属于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合作中实现法律职业的互补性。法律人需要良好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机制,这才有利于互相学习,共同促进,实现整体的发展。这项工作一定是共赢的,是奔着共同的梦想而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