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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检察院、工商联携手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2017年04月01日

330日下午,长宁区检察院与区工商联共同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推进会”。长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志奇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健与区工商联主席李永杰共同为长宁区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揭牌。会议由区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赵莲娣主持。参加会议的还有区检察院、区工商联相关负责人、区工商联执常委及各街镇商会干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助力长宁加快建设“创新驱动、时尚活力、绿色宜居”的国际精品城区,区检察院、区工商联于近期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长宁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区检察院要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和预防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防止选择性司法,防止任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着力加强对涉企股权分配、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惩治力度;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应用,开设专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快速办理通道。

据悉,新设立的区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将通过定期通报情况,举办研讨会、企业家沙龙等形式,及时宣传最新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共同研究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中遇到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以专题报告等形式,积极向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通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同时,区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检察12309热线、工商联信息反馈等平台还将受理相关投诉,对一些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违法办案、违法查封、扣押和违法处理罚没财产案件,或者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并及时反馈结果,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

陈志奇部长表示,随着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司法机关陆续出台有关产权保护制度和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文件,区工商联与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合作正当其时,希望区工商联与区检察院以企业家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积极建立完善问题导向机制、沟通协调机制、项目化推进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和落实各项协作内容,共同保障和促进长宁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