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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01月19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15日在长宁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文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对标全国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落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人民至上,着力做实和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充分尊重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对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70人、提起公诉895人。

1.深化平安长宁建设筑牢城区安全底线,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件。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开展信息网络领域专项整治,办理涉黄平台组织淫秽表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3030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件2558人。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批准逮捕76人,起诉114人,妥善办理公安部督办的“境外诈骗十大金主”陈某某等51人特大诈骗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虚构投资项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老案件12件,2起案例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优秀案(事)例。完善监检协作机制,决定逮捕电气通讯系职务犯罪案件66人,提起公诉44人,追诉单位犯罪4件,努力在反腐败斗争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2.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紧扣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等时间节点,成立维稳安保工作专班,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21人次,电话、网络等线上答复153次,信访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进展答复率均为100%。加强涉检信访矛盾排查化解,梳理重点信访4件,对12件首次申诉信访案件全部落实院领导包案,已办结10件。全面推开信访接待场所简易公开听证,当场化解19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律师“绿色通道”,快速办理8件律师控告阻权案,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暖心稳心作用,为73名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81.2万余元。

3.融合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激活长三角区域未检工作协作机制,成功办理首例跨省民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资格案件。牵头构建全市首个检察、政府、社会一体化分类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制发的全市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获区法院采纳,有效促进“依法带娃”。深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区委网信办共同发布《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联合倡议》,与虹桥街道共同发布全国首个《未成年人潜在风险识别清单》,实现强制报告线索移送和检察监督的无缝衔接。依托互联网赋能保护手段创新,上线“宁萌护未”未成年人检察服务中心小程序。深耕“未检+公益诉讼”实践,督促相关平台、出版社下架或召回质量不合格的少儿图书,联合区公安分局开展未成年人入住电竞酒店专项整治。全年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68次,将托育机构、幼儿园纳入同等保护,覆盖1.6万余人次。

4.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拓展远程提审、远程开庭、互联网阅卷等“云”办案模式,严厉惩治“舱闹”、方舱招工诈骗、伪造通行证等涉疫犯罪,有力维护疫情期间良好社会秩序。加强特殊时期办案指引,提前介入6起哄抬物价案件,同步制定疫情期间非法经营行为犯罪标准及证据指引。出台检察护企行动方案,联合公共交通企业、保安公司等开展安全专项调研,与区民营企业及相关行政单位线上座谈复工复产热点法律问题,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干警第一时间就地转岗,全院干警下沉社区参与志愿服务1100余人次,驰援机场和区疾控中心20人。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与区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对标长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能动履职落实落细各项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治理全局贡献检察力量。

1.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台《服务保障长宁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稳步推进16项举措。在虹桥临空经济园区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联络站,为企业自主创新、资源融汇交流提供强力保障。办理诈骗电商平台推广佣金、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新类型案件6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与区委宣传部签署《加强版权保护协作备忘录》,制定侵犯著作权案件类型化审查规范指引,落实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机制,推动检察环节合理赔偿。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监督清理涉税“挂案”19件,将6家企业依法纳入合规轨道,以企业守规助推行业合规治理取得成效。

2.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批准逮捕66人、提起公诉55146人,涉案金额1.45亿余元,办理涉案价税2亿余元的虚开发票案,有效维护国家税收管理秩序。围绕“抓金主、铲窝点、打平台、断资金”目标,查办一非法荐股并借代售保险牟利3.3亿余元的新型非法经营案,对中延集团大型字画拍卖平台投资诈骗案5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完善对洗钱上游犯罪案件同步审查、“一案双查”机制,批准逮捕56人、提起公诉3547人。

3.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化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强化与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禁毒办、邮政等部门联动,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协作配合机制。赴化工企业进行禁毒“清源断流”专项检查,开展寄递行业“定制普法”,整治和防范寄递渠道毒品犯罪。针对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等问题,向相关企业及同业公会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深化行业治理。做强做优做响检察宣传,在中央及本市各类媒体发布报道2700余篇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对一涉老集资诈骗案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检察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

三、坚守公平正义,答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必答题

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部署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统领,以更高站位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1.做优刑事检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准逮捕214人,不捕率55.7%,不起诉512人,不诉率36.4%。与区公安分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探索形成“日常监督+专项检察”“定点派驻+巡回走访”以及大数据赋能侦查监督等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开展“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件、撤案45件,追捕27人、追诉6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制发各类监督意见131份,助推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出抗诉1件,获改判1件。

2.做细刑事执行检察。加强看守所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有力保障羁押场所监管安全。针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中的疫情防控风险、权益保障、规范执法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和书面纠正意见69份。查纠延迟交付执行、法律文书瑕疵等问题26件,助推刑罚交付执行规范化。筑牢社区矫正监督防线,与区司法局构建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云监督”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社区矫正人员脱漏管。

3.做强民事检察。联合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协作机制,完善配合衔接。全年受理民事检察案件62件,办结56件。加强民事支持起诉,与区妇联、残联、法援中心、人社局等单位搭建线索发现与移送协作机制,对务工人员讨薪、失能老人或智力残疾人指定监护等案件启动支持起诉24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有效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

4.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61件,办结123件,向监督对象提出监督意见46件。依托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3件,参与区属行政机关行政案件评查29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探索与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建立监督协作机制,对集中管辖的涉本区行政诉讼案件开展检察监督。

5.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涉国有财产保护、环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1份、与行政机关达成磋商11件。在全市率先采用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办理某电商平台为违法销售电捕蚯蚓设备提供服务案,实现快速维护公益与服务营商环境的双赢效果,并推动中央七部门联合出台相关工作机制。牵头与区委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等建立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协作机制。启动“益心为公”检察公益诉讼云平台,吸纳90余名热心公益人士担任志愿者,为公益诉讼检察提供线索收集、专业论证和公开听证等社会支持。

四、推进自我革新,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体推动队伍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五个牢牢把握”“三个全面”“九个深刻领会”要求,制定学习落实方案,推动“学思践悟”一体谋划。党组(中心组)围绕“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沿着总书记上海足迹”等主题开展专题领学8次,全院上下以特色教育、主题活动为抓手,明确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点任务45项,更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坚决肃清流毒影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思想动态分析,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机制,班子成员确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11项。强化检察权监督制约,推进“四大检察”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开展《办理不捕、捕后变更、不诉案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执行情况等专项检务督察3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175件,中层以上干部填报率达100%,推动“逢问必录”成为常态。对办公秩序、窗口接待等开展专项检查28次,坚决防止和纠正“庸懒散疲”等问题。

3.落实落细科学规范管理。抓好业务数据“风向标”,制定并落实质量建设年业务质效“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周调度、月研判、季分析”数据研判会商及预警机制,常态化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评查与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压紧压实办案责任。围绕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检察建议运用等内容制定类案指引3份,就案卡填录及文书制作“顽疾”开展培训讲评,推动办案规范入脑入心。用好业绩考评“指挥棒”,细化完善奖优罚劣、科学合理的考评办法。重塑检务监督管理一体化机制,先后修订议事决策、保密管理、值班考勤等全院工作制度16项,向科学管理要检察生产力。

4.提升队伍专业素能。设立侦查监督、涉互联网犯罪、金融知识产权犯罪等12个检察官办案组,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出台《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人才梯队序列设置和各梯次人才岗位培养模式。选任首批15名青年业务骨干担任见习主任,依托“长青训练营”“长剑论坛”等平台组织实战练兵,打造见习主任“样板工程”。开展分层分类全覆盖的“菜单式”培训,举办文书写作、案例答辩等“磨刀式”练赛117次。

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监督

“首提地”的担当,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融入检察实践,借力虹桥立法点积极发声,针对包括《上海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在内的五部法律规定提出详细修改意见16条。始终坚持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向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专题汇报贯彻落实党中央《意见》及市委、市人大《重点措施》《决定》、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情况。听取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56项,均分类梳理并在工作中吸纳落实。向代表、委员发放《长宁检察工作专刊》等检务公开材料2000余份,以直观的图文形式加深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持续拓宽人民参与司法渠道,组建听证员库,聘请29名涵盖不同领域技能的听证员规范开展听证工作。全年邀请代表、委员、社区工作者、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评查、检察建议等司法办案活动106人次。

2022年,我院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尤丽娜同志获评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多个集体和个人在国家、市、区有关评比中获得荣誉。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对标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全面性、实效性有不足;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质效还有差距,仍有一些薄弱环节、瓶颈困难需要补强和攻克;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队伍梯队结构短板突出,领军型拔尖人才培养需加大力度。对于上述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3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领航指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安排,深化落实中央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的奋进实践,更加主动、精准地服务和融入区域发展大局,为长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政治引领力。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深学细研,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持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肃清流毒影响,从严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巡视整改“回头看”、政治督察等要求。紧扣区域实际,遵循司法规律,通过任务清单分解和督促落实机制,探索讲政治、抓党建与强业务深度融合的有力抓手。

二、对标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提升服务贡献度。深化改革与法治协同联动,紧扣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和城市数字化转型两大任务,研究出台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建设检察行动系列方案。构建特色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基地专业化检察服务,强化创新创业司法保护。聚焦网络空间规则治理,完善“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的“捕诉研防”一体化。加大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实质性参与诉讼、追赃挽损等工作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三角检察协作机制。

三、对标增进民生福祉,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坚定不移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依法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突出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扎实推进检察护未、护老新举措。探索建立第三方介入解决纠纷、赔偿保证金第三方提存等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落实检察环节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立法点意见征询和释法普法中贡献更多“检察智慧”,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对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夯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聚焦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下大力气补短板、解难题。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围绕“四大检察”相关领域进一步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规范与公安、法院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机制,深化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实质化运作。系统总结互联网领域环资保护、食药安全等检察公益诉讼类案办理经验,借力第三方“智囊团”作用,大力探索长宁特色公益保护模式。

五、对标自我革命新要求,持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要求,继续做好基层基础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狠抓“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执行和督察,完善覆盖“四大检察”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公正司法。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着力加强年轻干部和领军型拔尖人才培养,促进见习主任“蓄水池”功能实效明显,打造具有时代气息、富有专业精神的一流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更加全面履职、能动履职、忠诚履职,努力为长宁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