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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01月20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13日在长宁区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朱文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长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区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长宁建设

紧贴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122人、提起公诉8859人。

1.守牢城区安全底线。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全能神”“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195人,妥善办理幸福小区抢劫杀人案、昭化路厂房坍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坚决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5件,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危险驾驶等犯罪,提起公诉1610人,推动高空坠物、城市窨井盖等问题治理,守护群众头顶和脚下安全。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上下游犯罪,提起公诉1189人。针对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钱等新型金融犯罪手法,及时进行检察预警。

2.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成立“有组织犯罪检察官办案组”,深入开展打击“套路贷”“美容贷”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办理全市首例恶意索赔人敲诈勒索案,对涉黑恶案件批准逮捕77人,提起公诉48人。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对涉黑恶犯罪依法追加认定9件、不予认定22件。将信息网络领域作为专项治理重点,办理涉黄平台组织淫秽表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案件156169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犯罪案件54216人,推动网络生态持续改善。出台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以常态化高压和规范化办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理“快鹿系”“善林金融”等一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涉案金额800余亿元,统筹做好案件办理、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等工作。全力保障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进博会等重大节点社会安全稳定,五年来接待来信来访292812203人。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细化公开审查工作规范,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纳入听证范围,开展公开听证39次。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办结重复信访案件12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85名因案致贫困难群众提供司法救助金97.3万元。

4.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立35周年为契机,做强做实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不断擦亮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源地金字招牌。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依法办理携程亲子园虐童案,推动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推动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相关工作模式被《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注重工作方式创新,办理通过支持起诉方式帮助被性侵害的儿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建议以禁止令判决方式落实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等全国首例案件。强化“未检+公益诉讼”探索实践,就办案中发现的“毒童话”、电子烟出售监管盲区等,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在区域内推动组建“宁萌卫士”志愿队、检校家“宁萌共育坊”等,推广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我院被最高检确立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正副检察长、检察官等18人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教育270余次。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检察能级

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积极参与城区治理,为长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优更实检察产品。

1.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民营企业专项“大调研”,深入500余家企业问需问计。连续4年部署服务保障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检察行动,分解并落实32项重点任务。依法起诉合同诈骗、涉税犯罪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316人。从严打击仿制、销售假冒“高达”模型玩具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597人。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发布以“深度链接”侵犯视频网站著作权等典型案例与法律提示50篇,4起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国家版权局等年度典型案例。开展涉企刑事案件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挂案”专项清理,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帮助企业堵漏建制。

2.以“一院一品”标准守护“云上生活”。不断深耕服务保障“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健康发展的创新实践,连续4年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不同侧重点的“检察方案”,为企业发展、政府决策和行业治理建言献策。与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建立长三角互联网保护检察联盟,一体增强协作治理效能。剑指网络犯罪和空间乱象,办理全市首例针对跨境电商平台的“刷单炒信”非法经营案,快速惩治一批骗取“百亿补贴”、以虚假身份注册外卖骑手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新类型案件,发布互联网企业风险预警和消费者维权法治“大礼包”,凸显对企业及消费者的双向保护。我院“云经济 新生活 我守护”品牌在上海检察机关基层院品牌建设评比中名列前茅。

3.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深化能动司法,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办案中发现的出租车网约车公司管理漏洞、点播影院治安隐患、洗钱黑灰产业链等治理难点,推动相关行业管理机制完善。用典型案件引领法治,依法办理并发布“外卖小哥遭击打反抗致人轻伤案”等5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案例,诠释正当防卫理念和适用规则,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围绕电信网络诈骗、道路交通安全、毒品犯罪等内容,先后发布10份检察白皮书,以案释法强化风险防范。主动适应区域老龄化程度较高的情况,深化完善涉老检察工作,落实专业化办理、成年家属陪同见证、心理疏导等工作机制,出台《涉案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定》,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检察监督新理念引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1.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不批捕2459人、不起诉742人,对诉讼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363人。优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提出抗诉5件、提请抗诉5件,对审判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1件、撤案80件,纠正漏捕168人、漏诉306人,对侦查不规范行为制发监督意见16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做好疫情防控下监管场所同步封闭检察,配合市检察院探索看守所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先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多个专项检察。建立“常规+巡回”社区矫正检察模式,就刑罚执行违法违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08份、《检察建议书》99份。优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会同区监察委完善提前介入等衔接机制,受理移送案件1618人,提起公诉1314人。

2.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以精准监督为指引,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09件,办结105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等专项活动,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7件、民事执行检察建议8件。结合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沟通,大力整治虚假诉讼,深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4件,提请抗诉1件。发挥类案指导作用,对涉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案件、执行异议和执行信访案件等进行专项评查,提出类案检察建议5件。

3.做实行政检察。深化落实穿透式监督理念,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53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监督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全市率先探索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行政检察协调小组,形成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良性互动局面,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认真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先后向2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和。积极探索行政检察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新路径,针对民宿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疫情防控问题和风险,主动为政府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等提供法律依据。

4.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强机构建设,单独成立公益检察室。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舌尖上的安全”、医疗领域侵害公益等10个专项监督活动,受理公益诉讼线索175件,立97件,制发检察建议50件,达成磋商25件。在全市率先探索办理互联网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针对旅游电商平台机票、火车票默认搭售商品等情况,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监督企业整改。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对电动车在楼道内充电、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安全隐患等开展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执法联动考核项目,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报人大备案机制,聘请13名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与区消保委、区网格中心等单位加强联动,多维度提高公益保护社会参与度。

四、聚焦提升办案质效,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把改革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关键,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管理精细、质效提升为目标,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改革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效果。

1.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原15个内设部门缩减至12个,保留未成年人检察特色机构。加快新型办案组织建设,设立涉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8个检察官办案组。加强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完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2名检察官因任职回避转任司法行政人员。持续更新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深入推进全流程业绩考评,切实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正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直接办理案件512件,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制度。配合区纪委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原侦防部门31名干警顺利转隶至区监察委。

2.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在刑事检察部门全面施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推动逮捕全面化审查,建立检察官与对口辖区派出所定点联络制度,出台《关于建立预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发挥诉前“过滤”作用。全面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案-件比”从2019年的11.82下降至1:1.27。主动适应犯罪结构变化,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重要抓手,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共对724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7年的69.3%提升至8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0.3%,法院采纳率97.8%。加强内部制约监督,开展捕后不诉等案件质量专项评查12次。

3.提高检察服务水平。完成12309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检察服务更便民、更亲民。以公开促公正,加大对不起诉等案件的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力度,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6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856件、法律文书11178份,公开率达100%。构建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建立检司律定期会商机制,完善律师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远程会见等措施,共接待律师阅卷3883人次,做好诉讼进程答复、推送及告知9752次,我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组织干警赴基层社区开展民法典、公益诉讼、反诈骗等法治宣传,先后在中央及本市主要媒体刊发稿件2450篇次,通过长宁检察“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10378篇次,以检察正能量引领社会法治风尚。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队伍建设确保依法履职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1.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四史”学习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深化以党组政治学习为龙头,处级以上领导和检察官政治轮训为重点,双周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为基础的政治思想教育格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班子建设,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体调研、专题学习110余次,认真接受市检察院党组政治巡视和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抓实问题整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强化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和引导。加强机关党建,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39次,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让检徽闪耀在疫情防控一线,党组成员、党员干部参与社区及机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71人次。

2.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修订“四责协同”机制实施办法,细化“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认真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188项,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堤坝”。围绕检察办案新模式新风险,不断完善聚焦精准、覆盖全程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化做好晋升晋级人员集体廉政谈话及纪律条规测试,就结案归档、“窗口”接待等进行“飞行检查”和专项督察50余次。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紧扣“三个环节”、突出“四项任务”,围绕“六大顽瘴痼疾”梳理问题38项,组织干警自查自纠、案件评查,发现瑕疵案件4件,核查举报线索问题数43个,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4项,促进教育整顿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30余项,帮助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着力提升队伍专业素能。聚焦核心能力培养,深入推进教育培训供给侧改革,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开展听庭评议、案例讲评、全员业务竞赛等实训300余次,参与长三角跨区域联合岗位练兵系列活动。成学松、尤丽娜同志获评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梅静、姜春天、陈至运等同志获评上海检察机关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等称号。做强核心团队,组建首支跨部门的“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检察办案团队,“宁萌护未队”获评上海检察风云团队。制定我院《检察文化建设五年工作规划》,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开展风采展示、素能拓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成长成才活动。

六、自觉接受监督,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五年来,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先后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公益诉讼、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情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等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协作专题报告。听取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797项,并在检察工作中加以吸纳和落实。持续拓宽人民参与司法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等参加司法办案活动250余人次,检察权运行更阳光、更透明。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等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30余场,召开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1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居民及律师代表等500余人次参加。

五年来,我院先后获评全国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第14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共有46个集体238人次获全国、市、区各项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过去这五年,是我院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积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五年;是司法理念深刻转变,法律监督方式不断优化的五年;是队伍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检察公信力有效提升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一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绝对领导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底色,是绝对不能偏移的政治方向。我们深深感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工作中去。二要始终坚持服务保障大局。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大局既是检察工作的鲜明特点,也是检察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检察机关必须心怀“国之大者”,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并在服务大局中推动自身建设。三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检察为人民”,以人民为中心是检察工作始终不变的初心使命,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检察机关始终不变的职责所在。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高水平的向往。四要始终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责主业。检察机关肩负着国家法律监督职责,使命光荣而重大,我们必须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要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不仅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更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职的重要基础,只有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才能保障检察权更加规范运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比如,进入新发展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检察能动履职还不够,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仍任重道远,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距离“做强、做实、做好”的要求差距较大;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检察队伍理念更新、能力升级还不够,调查核实、控辩协商、释法说理等能力需加快提升。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已然开启。征途漫漫、唯有奋斗!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力量和养分,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历史担当,以更高质量、能动司法的检察履职,努力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优异答卷,推动“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迈上新高度,为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检察服务大局彰显新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全力维护城区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刻把握城区数字化转型的新发展格局,以信息网络领域专项整治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好惩治网络黑灰产业组合拳,细化涉“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平台类案件证据标准。精准对接“3320”数字战略和在线新经济“十百千万亿”目标,部署开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第5个年度专项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健全企业诉求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积极融入服务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跨区域检察协作。

二、司法为民工作展现新作为。完善“检察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紧贴人民关切,加强对新类型犯罪的预测预警,加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力度,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从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角度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聚焦“一老一少”司法保护,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一条龙”建设,凸显长宁未检“互联网+”工作特色,探索更加规范、专业的涉老案件办理及犯罪预防工作。完善检务公开机制,深化阳光司法,创新检察法治宣传融入基层的方式方法,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三、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突破。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化“捕诉一体”办案实践,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优化非羁押诉讼模式和多元化监督方式。在保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数据稳定向好的同时,不断提高适用规范和办案质效。聚焦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水平。进一步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行政检察协调小组良性互动,探索介入行政复议阶段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专项活动,围绕基层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力度和办案效果。

四、检察领域改革激发新动能。深入分析业务短板和突出问题,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多元分层的办案质效评价,强化办案全程监督管理,多措并举提升办案整体规范。完善数据采集督查,建立横向纵向相结合、系统内外相结合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健全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更加全面、合理、科学的绩效考评办法,通过正向激励、反向警示,发挥好业绩考评在促工作、管队伍上的内驱动力。

五、专业化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对标“五个过硬”,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核心业务能力培养,加大真实案卷、情景模拟、对垒实操比重。制定实施业务标兵、能手、优秀检察官和办案团队培养规划,探索预备检察官、见习主任、行政主任等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凝心聚力、奋勇争先、善作善成,不断把新发展阶段检察改革实践推向前进,以更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