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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01月15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2日在长宁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扣区域和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我们牢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统筹抓好检察办案与联防联控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安全这个城市软环境的硬指标;我们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不断开辟服务保障长宁“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健康发展新举措;我们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业务、队伍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一、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检察能级

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平安长宁、法治长宁建设中守初心、担使命。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81人,同比上升6.8%;提起公诉1641人,同比下降6.6%

1.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从严从快办理口罩预约现场妨害公务、盗窃爱心捐款等涉疫情防控犯罪1314人。启动远程提审、线上帮教等“云办案”模式,妥善处理诉讼当事人及其参与人诉求,创新电子卷宗异地阅卷工作,解决律师阅卷难题。对32起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疫情防控保障企业负责人、核心科研人员案件快速审结并作宽缓化处理,依法助力复工复产复市。紧盯野生动物交易问题,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多家电商平台及时下架涉“野味”买卖商户8000余家。针对民宿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积极为政府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等提供法律依据。让检徽闪耀在防控疫情一线,截至目前,54名党组成员、党员干部先后赴天山街道及虹桥、浦东机场累计志愿服务7700余小时,为区域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2.全力维护城区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办理昭化路厂房坍塌重大责任事故案、武夷路交通肇事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妥善办理“证大财富”“红歆财富”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涉案金额150余亿元。坚决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严厉打击跨境虚设数字货币交易平台、涉众型股票投资等新类型诈骗、非法经营犯罪,批准逮捕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56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166人。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对杨浦公安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岑宏权等6名职务犯罪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对2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并不起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3.坚决打好扫黑除恶决胜战。坚持除恶务尽,对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套路贷”案件5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批准逮捕全市首例跨境开设赌场案18名犯罪嫌疑人。开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其中涉“黄赌毒”犯罪案件3664人,推动社会生态、网络生态逐步改善。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创新制作检察官权力清单,出台案件办理工作指引,提出出庭公诉六项基本要求,以常态化高压和规范化办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一院一品”标准深耕服务保障“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以下简称“互+生”)集聚健康发展的创新实践,发布《深化服务保障“互+生”发展检察行动方案》。与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建立“长三角互联网区域保护检察联盟”,一体化提升检察保障能级。快速惩治一批刷单骗取拼多多“百亿补贴”、以虚假身份注册外卖骑手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案件,发布互联网企业风险预警提示和消费者维权法治“大礼包”,凸显对企业及消费者的“双向保护”。我院“云经济 新生活 我守护”品牌在上海检察机关基层院品牌建设评比中名列前茅。开展服务保障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专项检察行动,办理合同诈骗、涉税犯罪案件6170人,打击非法盗取“爱奇艺”网站视频资源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98180人。主动走访问需问计,与辖区重点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反舞弊等工作机制,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5.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严惩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会同区委政法委在北新泾街道成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场所,出台取证保护实施细则。落实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办理全市首例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过程中参与调解的变更抚养权案件。启动“未检+公益诉讼”探索实践,针对知名儿童读物中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联合区相关部门下架涉事图书,向家长提示阅读风险;就多家电商平台在售儿童家具、儿童服装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建议区相关部门下架产品并开展质量抽查,有力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显示度。

6.着力深化城区社会治理创新。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先后发布两份典型案(事)例白皮书,以案释法强化风险防范。就办案中发现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管理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份,推动全行业专项整治,为群众送上公共安全“定心丸”。在全市率先建议对网约家政人员盗窃案被告人判处从业禁止,获法院采纳和社会好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相关工作经验被《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加大“检察护老”力度,在涉老案件办理中探索成年家属陪同见证机制,并由区老龄办指派老年人权益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与宣告,维护老年人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紧跟社会热点放大法治宣传效能,先后在各类媒体推送信息3800余篇次,弘扬检察正能量。

7.不断提高检察公共服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第一时间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接访工作公告,畅通群众“信、网、电”等无接触诉求表达渠道,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风险。全年接待来访161888人次,同比大幅下降,无接触信访上升79%,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过程答复率均为100%。细化公开审查工作规范,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对20件涉检信访案开展公开答复或公开听证,增强息诉化解实效。优化律师诉讼在线服务,接待律师阅卷720人次,做好诉讼进程答复、推送及告知2082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发放救助金28.8万元。

二、坚守公平正义,扎实练好法律监督的检察内功

努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更好维护司法公正。2020年以来,不批准逮捕325人,不起诉102人,追捕追诉87人。

1.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件。强化侦查监督,加大调查核实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撤案3件,案件化办理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监督线索142件,成功追诉一醉驾“顶包”案3名作伪证被告人。在全市首创《醉驾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证据一览表》,探索形成醉驾案件取证各环节标准化办理机制,相关做法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事)例。对侦查不规范行为制发各类监督意见57件,均获函复。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17人,采纳率96.6%

2.做细刑事执行检察。坚持防疫和监督两不误,稳步开展监管场所封闭同步检察,监督纠正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等问题23项。就延迟宣布逮捕、违规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律师同案代理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份、《检察建议书》37份。以《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为契机,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模式,联合区司法局开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复工复产专项行动。

3.做强民事检察。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6件,办结12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深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7件,立案2件。组织开展涉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民事监督案件专项评查,研究制定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可行性方案。在市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部署下,对500余件民事案件进行专项抽检评查,提出类案检察建议2件,切实保障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

4.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9件,提出类案检察建议4件。通过加入区“一网统管”平台等方式,加强与相关行政单位共享执法信息和违法线索。探索在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立行政检察协调小组,选派资深检察官担任行政监督检察官。认真办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先后向2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主动参与矛盾调解5次,推动行政争议初步化解。

5.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5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件。以“四个最严”食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为抓手,办理农贸市场违规销售散装猪内脏等案件,并与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领域犯罪“黑名单”信息移送机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关注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内停放、充电等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车辆充电安全管理专项行动。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作为独立第三方,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督查,现场问询、评估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三、对标“五个过硬”,不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铁军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全局。教育引导检察队伍坚定理想信念、更新司法理念、培育职业精神、练就过硬本领,始终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1.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化以党组政治学习为龙头,处级以上领导和检察官政治轮训为重点,双周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为基础的政治思想教育格局。坚持领学促学,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体调研、专题学习和研讨18次,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服务大局意识。传承红色基因,扎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采取线上与线下同步学、自学与探讨配合学、专题辅导与情景寻访穿插学等多种方式,细化推进22项主要举措,以“重温英雄战歌”为主线夯实检察干警“革命理想高于天”的崇高追求。高度重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定期对意识形态情况进行联席研判和总结上报,开展覆盖全员的网络行为隐患排查和规范测试,筑牢意识形态风险“防火墙”。按期组织机关党委、团支部换届选举,锻造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

2.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有序部署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运用“检察官办案全程监督考核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办案的全流程、立体化监督。进一步健全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2名检察官因任职回避转任司法行政人员。完善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羁押必要性审查等重点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快构建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正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直接办理案件220余件,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3.聚焦“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将“案-件比”作为案件质量评价核心指标,着力督导检察官将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等工作环节做到极致。与公安机关会签降低“案-件比”的实施意见,出台全市首份检察机关证据审查标准清单,制定《网络犯罪相关证据指引》等3份取证固证规范,刑事检察“案-件比”由上年度的11.8降为11.5。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年适用率84%,并在探索重罪案件适用中取得良好成效。坚持精品化办案,王某某遗弃案入选高检院监护侵害监督典型案例,该案法律文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汤某等3人销售假冒“施耐德”注册商标商品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

4.突出核心业务素能建设。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开展法庭辩论、案例答辩、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等15个专题实训,组织全员参加的“全来赛”业务竞赛,积极参与跨区域联合练兵,培养办案中坚力量。聚焦核心团队培养,组建首支跨部门的“互+生”检察办案团队,2名检察官入选全市专业化办案团队核心成员,汇智聚力攻坚克难。重视青年人才培养,起草《关于大力培养选拔青年检察人才的实施意见》,努力搭建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正向激励机制。

5.锲而不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深入开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细化落实“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明确5个层面共31项责任清单,推动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照24个已巡视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员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107件,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对市检察院案管通报问题和重点案件等开展专项检务督察,就结案归档、“窗口”接待等进行“飞行检查”7次。

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坚持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向党委报告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向区人大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保障工作,听取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5项,分类汇总12192项在工作中加以吸纳和落实,并向区人大、政协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人士参与检察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等司法办案活动60人次。线上“打卡”与线下邀请相结合,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等检察开放日,邀请市、区两级代表、委员及企业、居民代表参加。以公开促公正,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196件、法律文书5056份,公开率达100%

2020年,我院荣获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第七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第三检察部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多个集体和个人在国家、市、区有关评比中获得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标上海发展、长宁发展的总体要求,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和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参与城区治理的检察举措需要不断向新向实;基层法律监督供给与时代发展和人民需求仍有差距,司法理念和办案方式需进一步转变,法律监督的刚性需进一步增强,普法教育、法治宣传等工作还要继续深化;与时俱进提高办案本领,培育业务尖子、优化人才梯队上仍需下功夫。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分类施策,努力改进。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始之年。我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部署要求,以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政治责任为关键,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做强法律监督,夯实自身建设,为长宁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高水平法治保障。

一、全力提升新时代服务保障大局能级。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参与区域联防联控,推进扫黑除恶机制化、常态化,守牢城市公共安全底线。部署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第四个年度专项行动,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细化涉“互+生”平台类案件证据标准,打造跨区域检察协作样本,加大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力度,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聚焦“六稳”“六保”,紧贴安全、生态、养老、教育、医疗等人民群众关切,加强对新类型犯罪的预测预警,提升检察建议等工作的刚性和可持续性,强化司法服务和法治宣传,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创新检察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的途径和方式。

二、着力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准确把握《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新变化,精准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助推一流水平的平安长宁建设。贯彻《民法典》精神,更加自觉优化刑事司法理念、强化全面保障人权意识,依法妥善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依托行政检察协调小组,打造长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模式,更好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在社会治理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为契机,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35周年,全面升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抓实检察办案工作,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罪案件中的适用。围绕基层群众获得感,持续加大公益诉讼“等外”探索力度。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等沟通协作,协力提升依法治区水平。

三、全面优化新时代科学检察管理。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办案整体规范,建立更高标准、更加灵活、多元分层的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发挥典型案例、业务数据指引作用,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建立部门间数据核查整改协作机制,深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对照上海检察机关41项新的改革任务,项目化提升检察改革效能。进一步完善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落实新修订的检察官权力清单,发挥好业绩考评在促工作、管队伍上的内驱动力,引导检察官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

四、努力建设新时代专业化检察队伍。自觉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不断强化队伍使命担当,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基本理念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围绕办案核心能力培养,创新“办案+研究+培训”定制化模式,加强与科研院校、企业的合作调研。以高检院党组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围绕职能补短板、强弱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面对新发展阶段,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依法忠诚履职尽责,切实以更强的担当、更实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更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