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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宁检察工作报告

2020年01月10日

2019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始终坚持在长宁发展大局中谋划检察工作,把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在检察工作各方面,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99人,同比上升9.7%,提起公诉1757人,同比上升2.2%

1.持续深化平安长宁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犯罪,查办“5·16”昭化路厂房坍塌重大责任事故案、华住集团客户信息泄露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加大对元玥公司、“虫草姑娘”等新型团伙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中亿国星、银票网等一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推动追回违法所得1.3亿余元。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犯罪,打击仿制、销售假冒“高达”模型玩具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0118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93357人。依法认定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王某系正当防卫,并通过各类媒体表态发声,彰显公平正义导向,该案入选最高检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规范提前介入、案件移送等机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2件。

2.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成立“有组织犯罪检察官办案组”,深入开展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重点关注“美容贷”等新类型犯罪。批准逮捕涉恶势力犯罪嫌疑人22人、提起公诉11人,向区扫黑办移送线索25件。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对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认定11件;对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2件。对“零口供”的恶势力敲诈勒索案积极补充证据,主犯张某等人被依法提起公诉,获法院重判。严格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及“回头看”工作要求,落实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移送、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等整改措施10余项。

3.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稳预期的保障作用,开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2019检察专项行动”,从金融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涉企案件专项督办等7方面提升检察服务能级。办理全市首例“职业索赔人”敲诈勒索案,以打促防净化市场环境,该案入选全国“打击恶意举报、保护营商环境”十大热点事件。发布《“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为互联网企业规避风险和产业发展保驾护航。出台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意见11条,与区工商联建立“企业风险预警发布”平台,定期推送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全方位多途径实现营商环境优化。

4.认真防控和化解重大风险。妥善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节点信访维稳工作。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细化信访接待工作规范,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拓展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路径。去年以来,接待群众来访1778人次,同比下降57.9%,多起信访积案被依法化解。强化司法救助,首次将刑事执行监督阶段案件纳入救助范围,为14名困难群众提供救助金20.8万元。

5.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首创通过支持起诉方式,帮助4名猥亵儿童案被害人从存在过错的培训机构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办理全国首例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判处强制亲职教育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深化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开展各类信息核查7000余人次,相关工作模式被《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吸纳。18名正副检察长、检察官等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校园参与法治教育。我院办理的携程亲子园虐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结合办案推动幼托行业治理的做法,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推动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6.立足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网络直播变身涉黄犯罪“传送门”等问题,促进相关行业机制完善。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常态化开展危险驾驶案件、涉毒案件等类案分析,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结合“5·18”非法经营“笑气”案,针对娱乐场所容留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甚至违禁品情况,联合行政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就办案中发现的出租车、网约车公司管理问题,探索建立邀请行政主管单位参与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新模式,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堵漏建制水平。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先后在中央及本市主要媒体刊发稿件411篇次,通过“长宁检察”两微一端推送信息3076条,弘扬检察正能量。自制的检察知识微视频《面对环境污染,我们究竟还能做些什么?》荣获全国检察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

二、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检察官法,既追诉犯罪,又保护无辜,积极推进法治进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2019年以来,共纠正漏捕66人、漏诉80人,不批准逮捕420人、不起诉101人。

1.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均获法院采纳。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于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2件。将刑事诉讼前端监督打造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发现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监督线索150件,全部案件化办理。主动行使调查核实权,成功追捕一醉驾“顶包”案件犯罪嫌疑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5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件。

2.做细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检察,监督纠正在押人员管理和权益保障等方面问题15项。不断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就执行期限计算错误、执行文书延迟送达造成漏管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检察建议书》2份、《检察意见书》10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90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7人,获采纳85人,采纳率上升13%。大力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化办理,督促收缴1.9万余元。

3.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4件,同比上升6.3%,提请抗诉1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就民事监督案件中发现的涉恶势力组织情况向区扫黑办移送线索1件,公安机关已立案。积极参与涉司法鉴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民事执行案件的集中评查活动,评查案件89件,确保执法司法公正规范。

4.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办理行政监督案件34件,较往年有大幅上升。对区环境综合整治和非成套房屋综合改造工作进行专项监督,就相关行政部门执法不规范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评查,发现线索30件,督促改正多发程序性问题。针对戒毒药物监管不力等,向相关部门制发行政检察建议2份获采纳,提升行政监督实效。开展非集中管辖区域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路径专题调研,探索行政监督方式创新。

5.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当好公共利益代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开展“舌尖上的安全”、保健品领域、医疗领域等五个专项行动,受理公益诉讼线索33件,立案8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份。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督促整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外卖餐饮店铺32家,取缔非法私人诊所2家,推动医疗监管机构对药品临床试验项目作全面清查和规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依法办理蒜芽智行APP火车票默认搭售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监督企业整改。聘请13名公益诉讼特邀检察官助理,与区消保委、区网格中心12345市民热线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多维度提高公益保护社会参与度。

三、坚定不移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行到底

积极应对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任务,切实以管理精细、质效提升为目标,完善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检察权运行体系,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1.深化检察权运行管理。出台《“捕诉一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试行)》,以“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易生风险的关键环节和重点案件为切入点,创新检察权监督制约举措,获最高检、市检察院及区委领导肯定。顺应专业化要求,增设3个检察官办案组,完成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执法勤务警员及检察官助理三类63人职务职级套转,实现机构、人员优化。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正副检察长、检委会专委直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及新类型案件92件,同比上升67.3%,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提高适用比例和效果,去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97人,适用率74.3%,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9%。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报捕阶段提前适用机制,探索批量、系列案件归口快速办理,在移送报捕初期即与公安机关协商统一案件移送证据规格和法律适用标准,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对危险驾驶等速裁比例高的案件,推进精准量刑建议。优化诉讼权利告知书内容,简化审查报告和出庭预案,打造具结、起诉、开庭“三集中”办案模式,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办案效能。

3.深化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全流程评价和分阶段评定”的评查机制,全年评查案件561件,运用“案件流程监控智能预警系统”监控案件2057件,提出口头流程监控意见1275次、书面纠正意见15份。正副检察长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讲评,检视问题、督促改进。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加大不起诉、刑事申诉等案件的公开审查和公开宣告力度,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097件、法律文书1285份,公开率达100%。接待律师阅卷720人次,做好各种途径的诉讼进程答复、推送及告知2082次。

四、对标更高更严要求,建设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将讲政治与抓业务高度融合,狠抓从严管理,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托双周学习、“创新理论武装”教育平台等,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日常延伸。出台《2019年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增强党组学习规范性和实效性。制作《基层党建工作规范摘编》,开展“坚定理想信念 践行初心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筑牢坚强战斗堡垒。持续做好谈心谈话、思想动态分析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工作。深化大调研工作成果,以更务实的作风,积极主动为企业、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2.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将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实71项具体举措。班子成员及处级干部带头深入学习和检视问题,共集中研讨14次,交流发言50人次,检视问题104条并强化整改,思想政治受洗礼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聚焦人民群众感受度,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研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构建等6项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30余次,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破解难题、为民服务的具体举措。开展“模范前辈述历史”“重温长征历史”系列活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弘扬革命精神,引导全体干警践初心、担使命、勇作为。

3.深化队伍从严管理。持续推进“从严治检、从严治长”专题教育活动,严格执行过问、干预办案的记录备案制度,完善“四责协同”责任闭环。做好市检察院党组政治巡视和区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后半篇文章”,细化整改举措130余项。加强规范化管理,修订我院《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诉讼文书归档管理办法》等14项制度,开展院领导不打招呼、推门听庭的随机监督、结案归档专项整改,就“窗口”接待、公车使用等进行“飞行检查”和专项督察20余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4.加强核心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教育培训供给侧改革,出台《岗位实训方案》,开展听庭评议、案例讲评等岗位实训40余次,组织入额检察官集中研修、全员业务竞赛等。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班子成员结合办案授课7次。与杭州余杭区检察院举办“荟聚长宁·检察沪杭”岗位练兵系列活动,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开展法律助理项目,积极打造“宁萌护未队”等核心团队。组织参与拍摄快闪作品、合唱比赛等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活动,唱响红色经典、传承红色基因。

五、自觉接受监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向党委、人大报告制度,听取区“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51项,反馈26项,分类汇总12类在工作中予以吸纳,并向区人大、区政协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出台《关于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意见》,将案件公开审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7项司法办案工作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邀请代表、委员、社区工作者、廉政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等司法办案活动30余次,公开赠阅检察工作年报800余册。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举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10余次,社会各界40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2019年,我院先后荣获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第七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第三检察部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多个集体和个人在国家、市、区有关评比中获得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对接长宁经济社会新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方面的检察服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变;讲政治、抓业务需要进一步融合,纪律作风建设力度需持续加大;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本领恐慌、能力短板仍一定程度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扭住不放,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年。我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为指引,按照区委和市检察院部署要求,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始终坚守宪法定位,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持续释放提升办案质效、提升司法能力的改革效能,努力为长宁建设国际精品城区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一、全力以赴提升服务大局检察能级。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正确方向前进。努力在“破网打伞”上再发力,突出“打”“建”并举、长效长治,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高涉众型金融案件集中办理水平,探索知识产权类案件诉前和解机制,加大对涉互联网、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特殊人群保护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更有力地服务保障民生。进一步高点定位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平等优质法治服务。

二、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牢牢把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围绕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更加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深化“捕诉一体”改革,设立“轻罪案件办案组织”,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诈骗及金融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适用比例。持续做强刑事诉讼及执行监督,加大前端监督力度。探索建立行政处罚类案件评查机制,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在破题中稳进。积极稳妥拓宽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多路径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托高质量检察建议,做精案后延伸工作,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加快构建新时代检务管理新模式。认真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以“捕诉一体”廉政风险防控和“三个规定”制度执行情况为督察重点,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综合考量特色工作、检察官业务水平等,促进检察官办案组更加专业化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大数据资源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考核模式和案件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推进司法行为更加规范、高效。

四、持续打造核心能力核心团队。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深化意识形态管理,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双轮驱动”。坚持实战实效实用导向,加大教育培训创新力度,强化领军人才、先锋团队的辐射引领作用。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更加注重狠抓执行和问责,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新问题新表现,锲而不舍维护检察机关良好生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全面加强和改进长宁检察工作,以更加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为创造新时代长宁发展新奇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