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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宁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01月13日

2016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长宁“三个城区”建设的总体目标,对标市检察院“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的总体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改革,从严管理检察队伍,努力为长宁深度转型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打造平安长宁建设升级版2016年,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63人,同比上升1.15%;提起公诉12061562人,同比分别下降2.27%和上升1.96%

1.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诈骗、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451人、提起公诉473人。加大对经济新常态下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办理“快鹿系”、大大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涉案金额400亿元,有力维护金融秩序。依法惩治非法侵入“WIFI万能钥匙”软件数据库、虚构团购交易骗取网站补贴等涉及互联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刑事犯罪,办理文物古玩领域诈骗类案件1855人,服务科创中心建设。严肃查处危害民生民利犯罪,办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制售假药及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2844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活动,办理“16中环飙车危险驾驶案,坚决打击暴力抗法等严重妨害公务犯罪批准逮捕122人,同比上升197.6%

2.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处理群众来访668人次、来信198件,完善信访诉求甄别机制,106件涉及法律救济请求的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办理。认真做好杭州G20峰会等重点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全面排查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的信访情况并制定稳控预案,全年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措施2230件次,检察环节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向1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发放救助款11.5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从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角度,共促成30件轻微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3. 创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参与承办全国及上海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三十年纪念活动,获高检院书面表扬,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总结推广、探索创新未检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我院首创的庭审教育、社会调查、国家监护等相关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解放日报》等多家中央和地方媒体宣传报道50余次。围绕办案12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各类帮教措施,对14名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心理疏导。通过日记批阅、传统文化学习讲评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在押未成年人帮教力度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事)例与区法院共同梳理未成年人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应重视加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工作环节,提升监督实效。组织开展“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逐步形成常态化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模式。

4.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住宅修缮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等问题,引起市政府领导关注,助推行业治理规范。针对部分居民小区入室盗窃等治安案件较为多发的情况,会同相关街道、公安派出所、物业公司等开展专项综合治理,在全市检察系统获推广。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利用QQ群传播色情淫秽视频牟利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堵漏建制,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15份,提出的40余项整改措施获采纳。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组织检察官参加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网等节目制作46次,中央电视台就我院办理的“假冒桶装水”件进行了专题报道,在各类报刊杂志和网络平台发表文章1000余篇次,发布的“长检好榜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父母抓起”等系列新媒体作品,被正义网、上海检察等微信公众号多次转发,累计阅读量3余次。

二、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九)和两高法解释,主动适应贪污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新变化,有力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和威慑力2016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525人,均为大案,涉案总金额5300余万元,案值超过百万元的14件。

1. 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围绕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突出查办行业性职务犯罪案件,加大窝串案查处力度,如在区绿化市容系统深挖细查扩大战果,累计侦破贿赂案件99人。注重与纪委、国资监管部门等的配合沟通,准确把握案发规律,办理东华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刘更等职务犯罪案件88人,并加强线索分析,深挖“案中案”,成功侦破长宁区税务分局第十三税务所原所长秦戈修等2人受贿案。着力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充分依托区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拓宽监督渠道,参与虹桥T1航站楼改造工程“4·29”火灾事故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7次,促进严格执法

2. 深化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建设。真贯彻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关于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积极有效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意见》,妥善把握查办案件的时机和侦查措施,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加快侦查信息化建设,探索利用大数据实施和引领侦查,进一步强化案件基础信息的拓展和集成,如通过整合监控录像信息并绘制行车轨迹图,成功锁定一犯罪嫌疑人藏匿地并将其抓获。以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为契机,着力培养青年侦查员的情报信息分析研判能力,服务自侦查案。积极配合“天网”追逃专项行动,继续抓好追逃追赃工作,系统排摸整理在逃人员资料,落实好逃一职一逃一档等措施,已成功抓捕、劝返到案犯罪嫌疑人4人,协助外省市抓捕犯罪嫌疑人2人,相关做法获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3.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积极为航空业集聚发展提供针对性廉洁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虹桥机场东片区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创“双优”工作,举办检察宣传手册《来自检察官的建言——航空业廉政风险环12》的首发、赠阅及配套案例解读活动,有序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廉政微电影进机场活动。在绿化市容领域开展职务犯罪系统预防,以编印廉政宣传手册、“互联网+廉政作品”展播等12个活动项目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依托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平台,为基层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提供专题报告、旁听庭审等菜单式警示宣传教育服务40次,受众达1200余人。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应用范围拓展至绿化市容、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等领域,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5万余件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层次,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1. 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化执法大队等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建议行政执法单位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线索927人,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其中“假冒桶装水”系列案件荣获上海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优秀案(事)例。紧紧围绕区委依法治区的重点调研课题,依托区“两法衔接”联动中心,完善“两法衔接”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强化信息共享、快速反应、重点案件报告等工作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纠正漏捕10人、漏诉26人,不批准逮捕281人,不起诉26人。受理刑事立案监督线索9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件。对于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类案问题通报3份。

2. 加强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刑事判决依法提请抗诉2件,上级院支持抗诉1件,法院改判1件,就法院未按司法解释规定在判决中适用禁止令等情况,制发类案问题通报3份。针对法院刑期折抵错误、超时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未按规定移送被监管人随身物品等不规范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5份,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及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89人,同比上升140%,建议变更强制措施63人,并联合区看守所探索建立病情危重及符合法定变更条件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快速办理机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着力解决已决罪犯“收押难”“送监难”等问题,经排摸发现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6人,已清理纠正3人。

3.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主动适应《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的新形势、新变化,以民事执行监督为重点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受理执行监督案件6件,与法院强化沟通联系,就工作分歧、难点等达成共识,并向区人大作专项报告,相关做法获市检察院领导批示肯定。按照市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建立与区街镇司法调解工作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宣传网络,加大对新职能的宣传力度,努力拓展监督案源。配合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强化联合监督,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接待民事行政申诉监督申请23次,受理12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申诉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4. 加强对基层司法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完善诉讼监督事项案件化管理机制,将调查、监督、答复等环节全部纳入新办案流程,办结11件监督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完善派出所受案立案工作”专项检察,围绕办案安全、依法取证和人权保障,加强对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日常监督,入所巡查160余次,移送立案监督线索1件。进一步加强刑罚交付执行监督,就法律文书中社区矫正期限计算有误造成脱漏管等问题向相关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情况通报》1份、《检察公函》2份,均获回复,有力保障刑罚的统一正确实施。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电子监管专项检察,针对检察中发现的社区矫正电子监管系统报警处理不够及时等问题向司法行政机关制发《情况通报》1确保监外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切实转变司法办案方式

细化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坚持以改革为驱动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难题,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1. 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坚持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上海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细则》,修改完善我院制定的19份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则、检察权运行机制实施细则和检察官业务考核指标,并细化27份检察官岗位说明书,明确各个岗位检察官的办案和工作要求,同时对办案组织进行优化调整。开展职务序列改革、薪酬改革等各类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地的测算和实施工作,并结合薪酬政策的落地,对各类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进行了有益探索

2.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学习“两高三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1条意见,强化对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庭审实质化等基本原则的认识,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加强对取证合法性的审查,制发《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2份,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材料。积极构建“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多元化诉讼模式,完成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的工作联动,适用速裁程序案件395件,占试点后起诉案件总数的34.3%。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区法院、区看守所、区法律援助中心,出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刑事速裁案件工作办法》,实现刑事速裁案件律师的全覆盖。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出台《关于推进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上述人员出庭1316人,提升庭审指控效果。

3. 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建成的司法办案大楼,深化司法办案活动公开,开展审查逮捕、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案件的公开听证16次,着力以办案公开促进规范司法向社会发布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涉及网络、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33件,配套开展类案评析、延伸解读等活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377人次全面向阅卷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大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接受诉讼流程查询951次,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47条,法律文书1181

五、强化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

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牢牢把握“五个过硬”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模范作用,“一把手”带头为全院党员上党课。组织支部集中学习和联组学习等活动20次,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推动党内教育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双周政治学习、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周、观看话剧《邹碧华》等活动紧密结合,督促全院干警提高思想认识,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聚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廉政教育常态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检察纪律和制度禁令落实到位。

2. 加强检察改革背景下的干警思想引导。通过多次组织部门负责人会议、不同类别人员座谈会、个别谈心、思想状况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相关做法在全市检察干警思想状况分析会上交流。充分发挥改革中的典型示范作用,组织“树长检好榜样,扬改革正能量”主题活动,从不同类别的干警中推选出10名身边的榜样,制作先进典型宣传片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全系统、社会上推广,获高检院及上海检察、平安长宁等微信公众号转发,引导检察干警在检察改革背景下增进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完成院史陈列室建设,激励全院干警传承优良传统,提升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

3. 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落实《遵循司法规律规范司法行为若干意见》60建立流程监控日志、电子台帐和每日巡查制度,确保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全年监控办案流程2931件次。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开展随机评查256件、重点评查14件、专项评查3,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档案。加强司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和管理,司法办案行为一律在专门的司法办案场所进行,细化预约、登记、督查等管理措施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加大涉案财物流转、处置等信息公开力度,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相关做法在全国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交流。

4. 着力强化队伍司法能力建设。顺应检察改革要求,正副检察长、检委会专委直接办理疑难复杂及重大案件80余件,较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多层次的岗位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检察官助理管理培养制度,对6名由综合部门转任业务部门的检察官助理开展岗位练兵,对司法行政人员组织公文撰写等专项培训。举办“长剑论坛”系列活动,邀请资深法官、检察官共同开展专题讨论,受到青年干警欢迎。针对今年分类招录人员特点,打造“3+X” 岗前培训模式,获市检察院推广。安排分类招录干警进行为期3个月的跨类别锻炼,促进熟悉彼此业务、相互理解配合。启动新一轮35岁以下青年干部基层锻炼工作,组织第二期青年干警沪语培训班,提升青年干部群众工作能力,相关做法在全国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推广。

5. 不断提升检察管理和综合保障水平。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细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措施,做到落实改革与保障办案两不误,实现平稳有序推进。狠抓保密制度执行,开展保密检查、专题教育10余次。努力增强司法警察履职能力,执行看管犯罪嫌疑人、看护证人120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执行传唤7次、拘留7。加大司法办案过程中的技术手段运用,完成全程同步录音录像315件、电子证据5、心理测试5件。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充分保障检察工作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统筹并多渠道节省经费开支。顺利完成司法办案大楼信息化建设,目前已投入正常使用。

六、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重要部署、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听取“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54项,梳理汇总79项,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沟通答复6件,办结政协提案1件。向代表、委员、区域单位、社区群众发送情况信息专刊、检察工作年报等4100余册。建立健全社会人士参与检察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社区工作者、廉政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等司法办案活动18人次。推进检察开放日常态化、菜单化运作,举办5场不同主题的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青少年、国企党员干部等150余人参加。

2016年,我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共有19个集体、61人次获全国、市、区各项表彰,如未检科荣立全市检察机关集体二等功,获高检院书面表扬;尤丽娜同志获评第一届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长宁十大杰出青年、区青年岗位能手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在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官监督管理考核等方面的措施还不够细化和全面;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提升,解决问题的思路还不够宽,方法还不够多;法律监督案件类型不平衡、线索渠道不够多元等情况仍然存在;队伍的能力水平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距离。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