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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有个“剑指”网络犯罪的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

2020年07月09日

 

受疫情影响,通过网购、快递、外卖等获取“无接触式”生活服务成为刚需。不久前,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互联网犯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人陈菲菲带着团队一行人,走访了盒马等多家互联网企业,结合办理的案件协商加强网络安全对策。

长宁区作为上海首个“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以下简称“互+生”)创新试验地,汇聚了这类互联网企业4000余家,该院互联网犯罪检察官办案组由此“应运而生”。办案组改变过去“全科医生”的工作模式,对所有涉“互+生”案件全部实行“捕诉研防”一体化办案,走专业化精兵之路。

“办案组成立后受理的第一个案子,是一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敲诈勒索案。”陈菲菲回忆道,“办理互联网犯罪案件引导取证难、证据鉴定难、互联网专业性强,一些最新的专业术语真是让人头疼不已,逼着我们团队自学相关专业知识,一边办案一边学习已经成为我们的工作常态。”案件中,刘某利用被害公司员工无意中泄露的邮箱密码,采用黑客技术手段非法侵入该公司计算机系统,窃取大量客户信息,后又以出售信息为要挟勒索公司钱财。陈菲菲通过自己十几年的办案经验,会同组内成员运用网络思路确定了办案思路和方向。

“首先是刘某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难以确定。数据的复杂程度超出我们的想象,连专业的鉴定公司都表示从未处理过这么复杂的数据……”办法总比困难多,大家休息时间还常常坐在一起“头脑风暴”。经过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经过鉴定公司二次比对去重后,确定15万余条姓名、身份证号等一般公民个人信息以及10万余条公民住宿信息与该公司一致。

案件中,刘某还向被害单位索要比特币和门罗币。对非法获取虚拟货币的行为,能否认定为侵犯财产犯罪,办案团队也是第一次遇到。“我们经过讨论决定,锁定刘某发出索要钱财的第一封电子邮件和最后一封电子邮件这一时间段,采集了欧洲、亚洲、美洲等几大知名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在这个时间段内的最低点作为索要数额,并引导公安机关调取了多名虚拟货币投资经营方面的专家提供证言作为佐证,最大限度确保客观公正。最终,办案团队认为应当以刘某敲诈勒索260余万元起诉,获得法院判决认可。”

谈起当时的办案经历,整个团队又热血沸腾起来,团队中两位年轻的检察官助理感慨道:“在两位资深又有耐心的检察官带领下,专业知识方面进步很快,他们敬业负责的工作态度也时常鼓舞着我们。”有了第一次历练后,团队信心更足了。该院互联网犯罪检察官办案组自成立以来共办理涉互联网刑事犯罪案件3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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