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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

2018年09月03日

“我们是长宁区检察院检察官,现在就张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向贵公司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书内容如下……”8月29日,本院首次根据《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规定》,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




今年820日,本院收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174月开始担任上海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一职。在招商过程中,其私自截留部分商户支付的商铺租金,通过伪造《租赁经营合同》、收款收据等方式,将用于公司备案的合同及收据中的金额调低,从而侵占公司财产(截止目前查证金额)人民币30余万元。本院针对被建议单位在财务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公司人事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通过公开宣告的形式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措施。在宣告现场签收检察建议书后,被建议单位代表当场表示将在今后工作中完善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应邀参加活动的廉政监督员李国荣充分肯定了本院结合司法办案实际,以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的形式:检察建议的公开宣告,是对检务公开的进一步深化,提高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参与到检察工作中,同时也体现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社会监督督促被建议单位积极执行检察建议,落实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监督效果,强化检察建议实效,提升检察建议权威,本院根据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规定》,制定了本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多项举措积极推进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一是开展专题汇报,抓好工作落实。上海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推进会后,本院就会议主要精神和工作推进要求向院党组作专题汇报,并组织检委会专职委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等认真学习《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规定》,明确公开宣告常态化等工作要求。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机制长效。加强对业务部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备案和动态管理,督促业务部门启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设置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部门联络员,配合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有序进行。在目前司法办案区已有公开宣告室的基础上,会同检务保障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公开宣告场所的功能布局。三是做好审核把关,提升文书质量。明确检察建议制发审批流程和重大检察建议由检察长或者检委会专职委员公开宣告制度,在各业务部门指定一名资深检察官负责本部门主要法律文书的审查把关,并确定一名检委会委员作为院层面法律文书专职审核员,充分发挥专职审核员对检察建议的把关作用,提升检察建议文书制发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