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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1000公里的检爱传递

2018年04月24日

 

“经本院考察认为,被不起诉人琪琪(化名)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琪琪不起诉。”近日,一场特殊的不起诉宣告会正在进行——受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委托,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向异地帮教7个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琪琪宣告了不起诉决定。历时近300天、跨越1000公里的检爱接力,见证了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蝶变。

这一切还要从2016年说起。20166月,长宁警方查处了一家在网络上进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的“保健中心”,先后抓获涉案人员9人,其中就包括年仅17岁的琪琪。经查,琪琪在该组织中担任客服,主要负责接单、排班和电话回访,并无违法犯罪前科。20177月,琪琪因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长宁区检察院取保候审,并接受了检察官的训诫教育。同时,检察官对琪琪的家长开展了亲职教育,要求他们对琪琪加强管教,空闲时间和孩子一起注释《家训三字经》。听取琪琪本人、法定代理人及公安机关的意见后,长宁区检察院对琪琪拟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为7个月。

此时,如何对琪琪开展观护帮教工作成了一个问题。琪琪的父母常年在郑州经营小吃店,家中还有年幼的弟弟妹妹需要照顾。琪琪一家多次向检察官提出申请:希望能让琪琪在暂住地郑州接受帮教,这样她能时刻得到父母的照顾,也免得她一人生活在上海,让家人牵肠挂肚。考虑到路途遥远的实际问题,长宁区检察院向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提出协作帮教意向,希望由二七区检察院代为开展异地帮教及监督考察,保障帮教效果。2017823日,两家检察院签订帮教协议,为期7个月的跨省帮教正式开始。

二七区检察院未检科在社会调查基础上,与当地派出所片警组成帮教小组,通过召开训诫教育会、赠阅图书、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随时掌握琪琪的思想变化,引导其回归社会。在琪琪赴商丘打工期间,二七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冯利云还专门赶赴商丘看望琪琪。与此同时,长宁区检察院通过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为琪琪安排了专门的社工和心理咨询师,全程跟进琪琪的思想状态。该服务中心于201611月挂牌成立,整合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等相关工作。考察期间,社工和心理咨询师以电话和书信的形式对琪琪开展心理疏导,得知琪琪喜欢作画,他们便引导琪琪将心情和想法通过画笔来表达。

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琪琪按时记录自己的思想状况,真心悔过,法治意识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均得到提高,保证再也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随着7个月的考验期满,长宁区检察院依法对琪琪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委托二七区检察院代为宣告。当天,长宁区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尤丽娜还特意打去电话,为琪琪加油打气。被问到日后的打算时,琪琪说想去外省打工,尽早独立减轻家庭负担,但又怕这段经历会影响自己就业。尤丽娜告诉琪琪,她的前科已被依法封存,希望她继续积极进取,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听着尤丽娜语重心长的话语,琪琪热泪盈眶,用无数声哽咽的“谢谢”来感恩检察官一路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