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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2015年5月8日第25版:长宁检察院举行检察权保障机制研讨会

2015年05月13日

在上海正式全面启动检察改革之际,市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3家单位联合主办,长宁区检察院承办的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机制研讨会日前在长宁区检察院举行。出席研讨会的有市司法改革4家试点单位的检察官,以及来自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上海社科院法学所、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院校的知名学者20余人。

   四家检察改革试点单位各自介绍了司法改革中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机制的实践与经验。各与会单位就改革中注重保障独立与管理监督并重,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精简办案组织层级,整合内设机构设置,实现办案组织专业化,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基层检察院检察权力运行模式等发表观点,并作了热烈讨论,充分展示本次司法改革中的许多创新点和亮点。记者在研讨会上获悉,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上海检察机关规定,检察长、副检察长应该直接办理重大有影响力的案件和重要的监督事项,明确办案指标或数量。去年以来,长宁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正、副检察长充分发挥自己多年办案经验,带领办案组办案,分管自侦的陈明检察长在案件的关键环节现场指挥,重大案件亲自参与讯问、取证。今年以来,该院正、副检察长直接参与办案、直接出庭公诉案件达10余件。

  研讨会结合新一轮司法改革,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障机制研究》的子课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保障机制研究,提供了许多具有创新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其中,依托顶层设计进行经验总结,实证分析探究依法保障检察权独立行使的路径,建立检察官独立办案的保障和监督机制,得到了与会者的一致赞同。